4月3日,生态环境部公布《关于公布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》(环科财函〔2026〕17号),总院作为依托单位建设、环保国重为运行管理单位的“生态环境部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”通过专项评估考核纳入运行管理名单,运行期为2026-2030年。
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是引领生态环境技术进步、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、服务支撑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平台,根据《生态环境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》,生态环境部对已批复的38家工程技术中心开展了专项评估考核,共有30家通过考核。本次专项评估考核是推动平台持续优化提升、更好发挥支撑作用的重要举措。总院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评估考核工作,成立专项工作组,由环保国重牵头开展报告编制工作。
生态环境部钢铁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2010年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,以为国家对钢铁行业的环境管理监督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、开展技术开发和技术交流、研究编制国家行业标准规范,推进我国钢铁行业环境保护、资源、能源回收利用的技术进步为主要任务。自批建以来,积极为国家、各部委和行业提供环境管理、监督与决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,积极支撑标准体系建设,基本参与了国内所有大型钢铁企业关键环境治理难题的攻克,打造多项“绿色工程”,为我国钢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做出突出贡献。近10年运行绩效评估结果均为优秀。
本次通过专项评估考核,充分说明了中心在技术研发、履行环境支撑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,更是对总院在钢铁工业污染防治领域综合实力与行业影响力的认可。中心正式进入新一轮运行周期,将在更高平台、更宽领域、更深层次上参与国家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支撑工作,为生态环境部及相关部委制定行业政策、标准、技术指南提供持续、稳定、权威的技术支撑。
中心将以此次通过专项评估考核为契机,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,加速成果转化与工程应用,深度服务生态环境管理,增强平台核心动能,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,促进支撑集团和总院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,为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技术支撑,为实现“双碳”目标和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。